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进一步落实中央、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,全面展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村的巨大变化,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、支持、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浓厚氛围,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明办决定,在全市开展“‘成中杯’贯彻十七大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摄影大赛”。
     一、大赛组织:本次大赛由中共宜宾市委宣传部、宜宾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办,四川成中投资集团、宜宾市摄影家协会协办。大赛将成立宜宾市“‘成中杯’贯彻十七大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摄影大赛”组委会(组委会下设办公室、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创建科),专门负责整个大赛的具体工作。

     二、大赛主题及内容:整个大赛将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和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;繁荣兴旺的农村经济;整洁优美的农村社区;城乡均衡的公共服务;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;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;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;全面发展的新型农民;民主和谐的社会管理;城乡协调的发展体制和“六进农家活动”等。

    三、参赛范围及形式 1、征稿时间:2008年1月至2008年9月10日。 2、参赛范围:凡是符合反映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题材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。作者不限地域,不限职业和单位。 3、参赛形式:作品风格形式不限,胶片、数码、彩色、黑白均可,每人参赛照片作品不超过10幅(组照为4—6张,一组为一幅),一律打印成7寸照片,不装裱。同时可以在网上发稿,长边不超过800像素,分辩率72bpi,质量大小300K以内,每位作者不超过20幅(组)。所有参赛的每幅作品必须写明作品标题、作者真实姓名、邮政编码、联糸电话、作品编号。作品入选后统一调底或电子文件制作。谢绝利用电脑手段改变原始影像的数码创意作品。 4、作品投寄点:图片直投宜宾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创建科收(都长街市委大院内)。联系电话:8218227,邮编:644000。 5、所有入选作品必须是原创,凡涉及肖像权、名誉权及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负责;所有入选作品,主办方有权使用(包括用于展览、出版物、媒体网络宣传等),不另付稿酬。

    四、奖项设置大赛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和入选奖,每位作者若同时获得多个奖项,其中有三等奖(含三等奖)以上的,奖金按最高奖级只领取一份。评委的作品不参加评奖。一等奖 奖金3000元 共2名;二等奖 奖金1500元 共4名;三等奖 奖金600元 共8名;入选奖 奖金50元 共86名;以上各奖项分别颁发荣誉证书。

    五、作品评选及展览 1.本次大赛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组,在9月中旬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。所有获奖、入选作品将制作、放大、装裱进行展览。其中部分获奖作品将在市级主要媒体刊登。 2.影展时间、地点:展出时间暂定于2008年10月1日国庆节期间;展出地点:市中山广场、市展览馆(南岸)。
2008年1月9日
版权所有:三江摄影
本次网站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宜宾市摄影家协会所有